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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财政医保补助标准提高一倍
《会同之窗》 2008-1-8 12:17:48 来源:中国税务报 >> 进入林城论坛
日前,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在中国政府网举行的访谈活动中表示,近年来,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助力度。到2010年,所有城乡老百姓都可以享受到医保,我国有望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据余功斌介绍,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由5项制度构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面向农民,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面向城镇未就业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面向城镇职工;此外还有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这2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
  
  余功斌表示,根据既定目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79个城市试点,2008年要扩大到50%左右的城市,2009年扩大到80%左右的城市,目标是2010年基本覆盖所有的城镇未就业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将在2008年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2008年,国家将进一步提高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助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财政补助水平将从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同时,中央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也将从20元提高到40元。
  
  余功斌还指出,医疗保险制度的普及在我国实现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是由我国的实际情况决定的,特别是目前城乡二元结构决定了我国实现全民完全均等化的医保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稿源:中国税务报]

 作 者:未知   编 辑:idmei  浏 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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