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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行县直机关主要负责人"两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会同之窗》 2008-3-17 15:41:01 来源:会同之窗 >> 进入林城论坛
    315,经中共湖南省会同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县直机关(包括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以及县委管理、党的关系在会同的中央、省、市属单位)实行主要负责人一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建设项目(简称“两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旨在建立“正职监督、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红束机制。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实行“两个不直接分管”的重要意义和积极地执行这一制度,在200841前将“两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营落实到位。
 作 者:刘庆元|张子平 编 辑:idmei  浏 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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