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会 同 - 新 闻 - 生 活 - 政 务 - 招 商 - 视 听 - 旅 游 - 图 片 - 社 区 - 粟 裕
会 同
都 市 - 政 务 - 部 门 - 乡 镇 百 姓 - 活 动 - 农 村 - 人 物
要 闻
国 内 - 时 政 - 湖 南 - 周 边 社 会 - 国 际 - 环 球 - 教 育
体 育
综合报道 - 篮 球 - 足 球 体育图片 - 体育视频
娱 乐
综合报道 - 影 视 - 星 闻 明星图片 - 娱乐视频
当前位置: 会同之窗 > 新闻 > 资讯 > 财经 > 正文
国资委:央企高管薪酬管理或将纳入工资法
《会同之窗》 2009-11-20 9:49: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进入林城论坛

每日经济新闻11月20日讯 “关于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最终将落实到《工资法》上,目前的措施都是行业性的监管。”11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资委相关人士处获悉。

该人士表示,国资委即将启动2009年央企职位薪酬调查,这将是一项极具参考性的措施。但是,不管是薪酬调查还是工资总额预算制度,都只是行业性的监管,一旦《工资法》出台,将从法律层面进行监管。

《指导意见》为《工资法》做铺垫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式的关于国企高管薪酬的相关法规,人保部正在酝酿制定一部  《工资法》,系统规范我国企业的薪酬体系。此外,《工资法》将单独针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订相关条款。

最新进展表明,国家多个部委正在联合出台监管文件,为即将出台的《工资法》做铺垫。此前于9月16日,人保部、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

该文件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央企高管薪酬问题,提出了  “五大原则”,被业界认为是国务院首次针对央企高管薪酬从制度层面予以监管。但是,业界人士纷纷质疑上述《指导意见》的执行效果,认为这只是规范性文件,并不具有强制性。

部分专家人士甚至认为,从部委构成分析,人保部并不是大型央企真正意义上的婆家,在未来执行过程中,多个主管部门间的配合将成为难题。

针对这些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有关监管部门获悉,上述由六部委联合下发的  《指导意见》,是在为接下来即将制定的《工资法》做铺垫。

将高管薪酬与公司利润挂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此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将分别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出台具体的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措施。其中,将特别研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根据我国的法律体系,上述六部委出台的《指导意见》只是规范性文件,其强制性与司法性仍然存在问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天津市商法学会会长万国华指出,在我国可率先尝试从《工资法》这一立法层面,对国企高管薪酬的最高限额薪酬,包括股权激励的程序进行原则性规定,这已是刻不容缓的事。

“根据目前的特殊情况,我国可以在《证券法》、《工资法》等相关法规中制订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特别是《工资法》正在草拟,增加相关条款在操作上比较简单。”纽约国际资本集团北京代表处董事总经理李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由于大部分央企已经上市,不排除高管利用上市公司的薪酬制度获得高额薪酬。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关键是要将高管薪酬与上市公司的利润及分红挂钩。高管薪酬的增长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利润的增长;如果企业利润下滑,则高管薪酬自然就降下来了。

据了解,目前央企高管薪酬一直在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相关条款只有写进《工资法》,才具备严厉的法律效力,从而遏制高管天价薪酬现象。”李明对记者表示。


 作 者:汤白露 编 辑:idmei 
留言】【评论】【打印】【关闭】【顶部】【社区】【投稿
热点新闻
精彩视听
精彩图片
市场信息
 
地址:湖南省会同县行政中心B区一层101室 邮编:418300 电话:0745-8851647 传真:0745-8823081 E-Mail:htwindows@126.com QQ:31350050
主办:会同县人民政府 承办:会同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