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会 同 - 新 闻 - 生 活 - 政 务 - 招 商 - 视 听 - 旅 游 - 图 片 - 社 区 - 粟 裕
位置: 会同之窗 > 新闻 > 教育 > 正文
教育部根据大学生培养成本重新核定大学学费标准
《会同之窗》 2007-7-20 10:48:12 来源:千龙网
学生培养成本核定办法今年将制定
  
  核定办法年内制定,高校学费据此收取
  
  高中招生指标将均衡分配
  
  目前,关于“重点高中择校费过高”、“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等呼声强烈,教育部表示,今年将大力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逐步推广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制度。
  
  另外,教育部将加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力度,把高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收费项目与标准、录取规则与结果向社会公开。
  
  坚决制止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高校招生,严厉打击各种欺诈行为,完善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办法,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加快《考试法》和《学校法》起草进程。
  
  大学学费标准到底如何?依据什么来计算?昨天,记者从《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中得知,《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计划今年制定。教育部将根据新出台的办法重新核定大学学费标准。
  
  ■大学学费根据成本重新核定
  
  近来,社会上质疑高校学费太高的声音不断传出,但教育部表示,大学学费标准自2000年以来6年间就从来没有调整过。大学学费标准一般来讲是按照每名学生培养成本的25%来收取的。“但学生培养成本确实很难计算,因为涉及的因素太多。”教育部称,2007年将制定《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一旦该办法出台,高校收取学费就有了依据,也表示教育部将根据新办法来重新核定现行的大学学费标准是否合理。
  
  ■高校专业增设需预测就业形势
  
  高校以后再设置新专业,必须要充分预测到该专业的就业形势。2007年,教育部将适当控制高等学校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办法,建立专业设置预测机制。对于高职学生,将职业岗位所需的关键能力培养融入专业教学体系,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
  
  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在2007年将进一步进行,建立和完善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度。调整研究生教育的学位类别与质量标准,统筹研究生学位授予权审核改革和专业目录设置,推进初试、复试和推免生制度改革,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

 作 者:代小琳   编 辑:idmei  浏 览:
留言】【评论】【收藏】【打印】【关闭】【顶部】【社区】【投稿
  
关注热点
 湖南通报2006届省内高校就业率排名情况
 教育部解析高考改革:不会让31个省份全自主命题
 教育部:高校要严控“特招”规模违规取消资格
 江苏2008高考方案获教育部批准统考只考语数外
 高中课程学生自选湖南今秋推行普通高中新课程
资讯信息
地址:湖南省会同县政府大院二楼 邮编:418300 电话:0745-8822238 传真:0745-8823081 E-Mail:htwindows@126.com QQ:31350050
主办:会同县人民政府 承办:会同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