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贯彻执行,一是充分利用各种方法开展宣传学习,近几年共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悬挂横幅50条,张贴标语200余张,出宣传专栏10期。二是组织企业参加培训。近三年共有8批次上百人参加了市以上培训班,同时组织全县规模骨干企业进行了两期法律培训班,参加人员达200余人。
加强领导,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该县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并建立了县委、人大、政府定期办公会议、县领导联系企业制度,使全县中小企业工作形成了统一领导、横向协作、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出台政策,夯实中小企业发展基础。
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施意见>>和<<会同县工业招商引资暂行办法>>两个文件,为中小企业发展注入了催化剂。二是编制了<<会同县工业发展规划>>、<<会同县工业园建设规划>>、<<会同县林业工业发展规划>>、<<会同县水电开发发展规划>>等,使中小企业步入了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优化发展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成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规范行政部门执法行为,接受中小企业投诉,处理各种索、拿、卡、要的人和事。二是建立健全挂牌保护、首查不罚、首问责任、责任追究等各顶制度。三是安排专人进行专门服务。四是对行政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五是将各项政策整理编印成册,发给企业和外来投资商。六是实行执法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扶持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一是从2007年开始,县每年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改扩建、项目引导、创业扶持及表彰奖励。二是县财政连续两年安排担保资金5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三是对贡献突出企业予以重奖。四是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