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要迅速掀起宣传《条例》的热潮,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广泛宣传《条例》,提高宣传效果,让《条例》深入人心,引起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营造依法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浓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使依法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全面贯彻实施《条例》,依法推动水电建设
近年来,我市水能资源开发速度迅猛,水电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然而暴露的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管理主体不明确,建设程序不规范,安全事故时有出现,建设环境欠宽松,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是没有一部法律法规规范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各种行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解决这些问题找到了办法和措施。
水能资源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在新的发展时期,应注重水能资源的合理开发,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注重效益兼顾,协调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实现人水和谐,促进“安全、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实现这些目标,重要的保障措施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开发利用,依法管理,维护正常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贯彻《条例》,依法管理水能资源,推动我市水电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作为水能资源管理的主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要利用法律手段依法管理水能资源,解决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一切问题。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水电执法体系;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和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水电事业科学发展。
三、依法开发利用水能资源,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怀化作为水能资源大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前景广阔,我们要抓住《条例》颁布实施的机遇,依法把水电这一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做出品牌。当前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开发、保护生态、统一管理的原则,抓紧做好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规划工作;二是突出抓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推进以电代燃料的试点工作;三是继续全面清理整顿“四无”电站。四是利用怀化的资源优势,巩固发展地方电网,做大做强怀化地方电力支柱产业。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新时期依法管理水能资源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依法管理水能资源任重道远,我们要树立信心,依法开发利用好我市水能资源,推进我市区域性“双中心”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